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819.由于父在主里面,父与主为一,又由于人们必须信祂,凡信祂的就有永生,所以很明显,主就是神。圣言处处教导主就是神,如下列经文,约翰福音:
太初有圣言,圣言与神同在,圣言就是神。万物是藉着祂造的;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。圣言成了肉身,住在我们中间;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,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。(约翰福音1:1, 3, 14)
以赛亚书:
因有一孩子为我们而生,有一子赐给我们,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;祂名称为神、勇士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!(以赛亚书9:6)
同一先知书:
必有童女怀孕生子,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。(以赛亚书7:14; 马太福音 1:23)
耶利米书:
看哪,日子将到,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;祂必掌王权,也必亨通。人要称祂的名为耶和华我们的义。(耶利米书23:5-6; 33:15-16)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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